近日,学校印发《关于开展二级学院教授委员会制度试点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金融学院、法学院、人文学院开展试点改革。《通知》对试点改革工作提出了九条指导性意见,同时也为四个学院预留了充足的改革创新空间。
学校鼓励四个学院先行先试,重点在促进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相对分离、相互支持方面取得一些突破,为探索“教授治学”有效途径、完善学院内部治理结构提供好经验、好样本,同时也为学校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积累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