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拓宽校内优秀人才成长路径,加大培养力度,根据《浙江财经大学学术院长副院长和部门专聘副职选聘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本部门实际工作需求,决定在我处设置1名部门专聘副职。
一、聘任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师德师风端正。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愿意从事行政管理工作,具有胜任管理工作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及履职能力。
3.具有高等教育学专业背景,硕士(含)以上学位,且有中级(含)以上职称,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4月30日)。
4.熟悉高等教育发展有关政策,具有高等教育研究与管理工作经验,有较强的政策理论研究能力、文本写作能力以及政策设计能力。
5.具备一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和组织协调能力,勤恳务实,责任心强。
二、岗位职责
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办公室部门专聘副职主要职责如下:
1.协助主要领导做好战略规划及发展改革工作;
2.协助主要领导做好学科建设规划与实施工作;
3.完善学科建设相关规章制度;
4.做好各级各类学科培育、遴选、建设与评估;
5.做好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报与立项建设。
三、选聘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附件《浙江财经大学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办公室部门专聘副职聘任申请表》,于2024年4月25日11:30前交行政楼311办公室黄珊老师处,联系电话:86735723。
2.面试选拔。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组织面试,提出拟聘用人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党委组织部。
3.学校党委组织部发文正式聘任。
四、管理考核
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办公室部门专聘副职聘任期间的管理考核按学校后续相关文件执行。
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