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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学“学科建设年”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13-07-09 浏览次数:

学科水平是学校核心竞争力的体现,学科建设是大学内涵建设的核心,是学校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为扎实推进我校高水平财经大学建设,创建学校品牌,营造齐心协力建学科、科学发展兴学科的氛围,学校将2013年定为“学科建设年”,并就相关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工作目标

以“学科建设年”为契机,明确学科定位与布局,厘清学科发展特色与思路,制订学校学科建设行动计划(2013—2020)及各学院学科发展规划;以学科建设带动高层次人才引进,促进人才队伍建设,充实学科团队;以规范管理推动学科建设各项规章制度的完善,提高学科建设水平,促进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各项事业的发展,全面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

二、重点工作与任务分解

(一)制定并完善《学科建设行动计划(2013—2020)》

1.工作内容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浙江省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2000—2020年)》,以及学校发展要求,制订并完善学科建设的推进方案及学院具体发展规划,明确学科建设的目标与思路,构建学科发展长效机制。

2.任务分解

学校:研究生处负责起草《浙江财经大学学科建设行动计划(2013—2020)》初稿,征求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和校内外专家的意见,使方案进一步完善,形成学校学科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学院:进一步明确学院在学科建设中的使命与任务,厘清各学科发展的特色方向,形成各学科的建设思路,对学院所拥有各个学科进行评估、诊断,制订本学院学科建设具体发展规划。

(二)加强学科管理制度建设

1.工作内容

针对学科管理、经费投入与学科建设绩效评价等亟需解决的问题,借鉴国内外高校学科建设成功经验,推出一套支撑学科发展的规章制度。

2.任务分解

学校:由研究生处牵头,完善《学科建设和研究生教育二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修订《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以及《校级重点学科建设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制订《关于省属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省级重点学科建设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重点学科评审、评估和奖励办法》《校级重点学科带头人和学科秘书遴选与管理办法》、《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与考核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学院:建立学院的学科建设促进机制,制订有利于学科发展目标完成的激励办法;进一步明晰学科带头人、学科秘书的权责,并制订其履行学科管理职责的监督制度;依据学院自身特色和发展重点,理顺学科建设与专业建设的关系,制订有利于两者紧密结合、协调发展的管理制度,各学院要根据教育部学科评估体系建立常态化的学科评估机制,组织内部评估,形成以评促建的良好氛围。

(三)组织学科建设大讨论

1.工作内容

邀请学科研究专家、名校校长、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省级重中之重学科带头人或学科管理部门领导专家等到校讲学、座谈,提高学校各级管理干部、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对学科建设的认识,开阔视野,学习学科建设的方法、技术。邀请校内学科建设有特色的学院举行学科建设专题汇报会。在暑期中层干部理论学习会中开展“学科建设”为主题的讨论。

2.任务分解

学校:由研究生处等部门拟定讲学人员,及讲学的主题。协助党校办准备暑期中层干部理论学习会的辅导材料。

学院:邀请各自学院所属学科的相关专家,至少举行一次以上的学科建设专题讲座或理论学习会,每个二级学科至少举行一次以上教师集体讨论学科建设工作,并将其列为每年的常态化工作。

(四)加强学科队伍建设

1.工作内容 

切实加大高层次人才的引进与培养力度,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的学术引领及战略指导作用,增强学科凝聚力;通过加大对青年学术骨干的国内外交流与培训以及实践锻练,培养学科带头人的后备力量;建立激励学院、学科提高队伍建设水平的内在动力体制机制。

2.任务分解

学校:由人事处牵头,研究生处、规划处等配合,制订具体实施方案;重点是进一步完善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机制;建立健全学科队伍建设机制。

学院:明确各学院培养引进学科带头人、方向负责人的目标,细化学院学科带头人、方向负责人的培养、引进与管理措施,健全学院学科队伍建设的责任机制。

(五)启动新一轮校级重点学科申报

1.工作内容 

启动新一轮学科重点学科的遴选与建设。新一轮校级重点学科分特色支撑学科(一、二级)、新兴和基础学科(一、二级)等不同层次建设,对符合建设条件的重点学科加大资助力度。

2.任务分解

学校:由研究生处制定新一轮校级重点学科遴选的原则与办法,组织评审专家对新一轮校级重点学科进行评审遴选。

学院:根据学院自身特点组织好新一轮校级重点学科申报。探索新一轮重点学科建设新机制。

(六)推动学科建设理论研究

1.工作内容

2013年研究生教育创新研究项目主要以学科建设为项目指南,适当增加资助项目数量,提高每项目经费资助力度;鼓励全校教师与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学科建设的理论研究,在全校范围内展开“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征文比赛”,并对获奖者予以表彰。

2.任务分解

学校:研究生处确定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创新研究项目指南,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立项;组织落实学科建设征文赛事。

学院:落实学科建设的理论研究任务,积极配合学校学科建设征文工作。

(七)加强学科管理队伍建设

1.工作内容

采用“请进来,走出去”办法,结合干部队伍建设,开展中层干部、学科带头人及学科管理人员培训,不断提高学科建设与管理水平。全面总结学校学科建设的经验,通过立项研究、论文撰写、调研学习等途径,探索学科管理新体制、新机制,形成一批实用性强、有一定创新性的理论研究成果,为学校学科建设与管理上台阶、上水平提供理论依据。

2.任务分解

学校:由研究生处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制订实施方案,组织学科带头人与学科管理人员培训等,全面提高学科建设管理水平。落实各级学科管理人员开展学科建设、管理研究与经验总结,形成理论成果,不断提高学科管理人员的公共服务能力。

学院: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学校的培训学习,切实提高学院学科带头人和管理人员的服务能力。同时总结学科建设的经验,形成系统的理论成果。

(八)推动学科平台建设

1.工作内容

全面提高学校科技创新与服务能力,组建跨学科创新团队以及协同创新中心,实现多学科交叉融合、校内外研究力量汇聚,创新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的体制机制。逐步理顺一级学科与二级学科,各学院之间的关系。组建校级创新团队,以及协同创新中心,作为申报省级创新团队和协同创新中心的后备力量。

2.任务分解

学校:由科研处牵头,研究生处、人事处、计划财务处等职能部门协作,开展校级创新团队以及协同创新中心的申报和立项建设工作;制定《浙江财经大学学术创新团队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在制度上进一步保证校级学科创新平台的建设。

学院:各学院根据自身情况,单独或联合相关学院积极做好协同创新中心和创新团队的申报、建设工作。

(九)召开学科建设大会

1.工作内容

召开浙江财经大学“首届学科建设大会”,邀请相关管理部门领导、专家作专题报告,总结学校在学科建设方面的经验与问题,发布学科建设行动计划和系列制度,固化学科建设理论成果,提高对学科建设的认识水平与实践操作的能力。

2.任务分解

由研究生处组织,各职能部门、学院参与,认真落实好“首届学科建设大会”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3-4月)

该阶段重点工作是通过全面学习、调研、协调,拟定学科建设年的工作方案,为5月份召开学科建设年动员大会做好准备工作。

1.学习培训。组织学科管理干部、学科带头人培训,赴相关学校学习交流。

2.推出方案。完成《浙江财经大学学科建设行动计划(2013-2020)》及学科建设的系列制度初稿。

3.预算管理。制订学科建设的专项经费预算与管理办法。

二)推进阶段(5-11月)

结合实施九项重点工作,重点关注以下5项任务:

1.形成共识。召开学科建设年动员会,认清形势、明确任务,理顺学校、学院和各学科在学科建设中的责权利关系;在学科建设大讨论基础上,不断完善校院《学科建设行动计划》,深刻认识校院学科建设目标、特色、布局和发展思路,切实推进我校学科建设。

2.建章立制。修订完善或新订学科管理的相关政策制度,在征求校学术委员会意见基础上,由学校批准执行。

3.理论提升。通过各学院学科规划制订与实施,找出问题,总结经验,形成具有一定理论创新、应用性较强的总结报告或学术论文。每学院至少完成2-3篇,固化学校多年来的学科建设成果。

4.学科示范。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学科制度建设、过程管理和学科文化建设突出的学科作为示范学科,在学校推广其建设经验。

5.宣讲推广。做好宣传报道,宣讲和推广学科建设年活动及成效。

(三)总结阶段(12月) 

召开学校学科建设大会,全面总结我校学科建设的经验、成效及其问题,表彰学科建设年优秀组织单位。邀请上级部门相关领导参会指导,推动学校的学科建设工作上台阶。

四、组织领导

(一)组织方式

学校学科建设年工作由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各学院开展的学科建设年活动由院学科建设领导小组领导,研究生处负责组织、协调、联络及其它服务工作。

(二)操作程序

学科建设年由研究生处策划组织,提出工作方案递交校学科建设委员会讨论、审定后,由学校批准实施。各项具体工作由各学校牵头部门和学院负责,研究生处全程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