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规划处、高教研究室
 
站内搜索:
 首页 | 机构设置 | 工作动态 | 发展规划 | 学科建设 | 高水平大学建设 | 决策参考 
机构设置
 部门简介 
 岗位设置 
 

机构设置

当前位置: 首页>>机构设置
部门简介

(一)职能定位

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办公室是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研究论证学校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编制与实施学校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省高水平大学建设工作,推进落实“新财经战略”,研究并推动学校重大体制机制改革,组织和指导学科建设规划与实施,各级各类一流学科培育、遴选、建设和评估,优化学科布局,承担学位点申报与调整,为学校改革与发展、学科建设出谋划策的职能部门。

(二)职能设置

——发展战略研究与体制改革

1.跟踪国内外高等教育、特别是高等财经教育的现状、特点、发展规律和趋势,围绕学校发展改革中的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长期性问题,组织开展对学校中长期发展战略的跟踪研究和超前研究,为学校改革与发展提供战略性、前瞻性的研究报告、政策建议和决策咨询。

2.围绕学校发展目标和中心工作,根据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需要,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学校重大改革方案和重点工作等方面的调查研究,为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与重要政策提供高质量、建设性、可操作的方案设计、政策建议和决策咨询;统筹协调学校规章制度梳理与重大管理制度制定工作。定期编印《改革与发展》和《高教研究信息》,定期通报学校改革发展情况,为学校领导提供决策支持。

——规划管理

3.负责组织对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阶段性实施方案的研究、论证和制定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教育教学、学科建设、队伍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等专项规划的编制;指导各二级学院制定本单位发展规划。

4.负责学校各类规划和重大事项工作方案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协调与评估工作,并根据学校发展建设需要对战略规划适时进行修改和调整。

——学科建设

5.研究制定与组织实施学校学科建设规划,调整与优化学校学科布局;跟踪国内外学科建设发展动态,开展学科建设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

6.统筹开展各级各类一流学科的遴选、建设、管理、考核和评估等工作,做好各学科动态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统筹做好学科预算编制、经费分配、使用管理等工作。

7.组织开展一级学科与专业学位类别的学位授权点培育、申报与调整工作。

——高水平大学建设

8.负责省高水平大学建设的日常管理、重要任务落实、绩效评估。

9.负责学校“新财经战略”建设任务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绩效评估。

——其他工作

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与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Copyright © 浙江财经大学发展规划处    学科建设办公室